时间:2017年09月25日点击:2272次分享:
业务培训正当时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民法总则》施行前夕,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组织我所律师对新法规进行学习、研究。
本次业务培训的主讲人是我所任丽华律师,同时我所主任胡振京律师、高级合伙人赵轩律师莅临此次培训,对此次培训进行指导。
业务培训主要内容是对《民法总则》的新增条款和修改内容进行梳理和讨论,同时对《民法总则》的具体适用进行研讨。
此次培训过程中针对诉讼时效的延长、胎儿民事权益的保护、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的影响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最低年龄的下调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各位律师各抒己见,现场气氛活跃。
通过此次的业务学习,我所律师对新修改的《民法总则》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同时在以后的适用过程中也拥有了明确的指引。